新乡牧野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

【新乡牧野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】
产品期限:12个月/24个月
产品付息:季度付息
成立时间:打款当天成立
产品收益:
【12个月收益】:10万:8%
【24个月收益】:10万:8%
【项目基本情况】
【融资方】:新乡市牧野发展管理有限公司
【担保方一】:新乡市新筑置业有限公司
【担保方二】:河南精工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
【融资方:新乡市牧野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介绍】
新乡市牧野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系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全额100%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。公司承担牧野区政府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、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。公司为牧野区政府授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国有建设主体单位,在牧野区具有垄断地位。截止2022年底,公司总资产近百亿,发债率不超过50%,主体信用评级准AA。
新乡牧野发展应收账款债权项目评估报告
融资方(新乡市牧野发展管理有限公司)评价
融资方新乡市牧野发展管理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。公司资产规模小,账面资金较少,利润规模小,现金流规模小,融资规模小,综合实力差。
担保方一(新乡市新筑置业有限公司)评价
担保方新乡市新筑置业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,公司为融资方全资子公司。公司资产规模极小,综合实力差,无相应担保能力。
担保方二(河南精工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)评价
担保方河南精工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,公司为融资方控股子公司。公司资产规模极小,综合实力差,不具备相应担保能力。
项目总结
本项目所在地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,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,区域政府财政实力较差,政府债务规模一直较小,债务压力小。融资方新乡牧野发展资产规模小,利润规模小,融资规模小,综合实力差。担保方新乡新筑置业为融资方全资子公司,担保方精工绿建为融资方控股子公司,两家担保方资产规模均极小,综合实力差,不具备担保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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