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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谷信托-159号泰州市(非标)集合资金信托计划

金谷信托-159号泰州市(非标)集合资金信托计划

【金谷信托-159号泰州市(非标)集合资金信托计划】

产品规模:4亿

产品期限:24个月

产品付息:半年付息

产品收益:100万-300万:6.8%,300万以上:6.9%


【融资方】: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

【担保方】: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
【融资方: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介绍

基本信息:融资人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(以下简称“高港高新”或 “融资人”)成立于 2002 年 01 月,法定代表人: 史立新,注册资本金 27.21 亿元。公司股东及股权占比为: 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60.7032%) 和江苏泰 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(39.2968%) ,实际控制人为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
主营业务:公司是泰州市高港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安置工程投资建设主体, 主要从事高港高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园区经营和保障房建设业务。

财务情况:2019-2022 年 3 月,交易对手高港高新的资产分别为 111.76 亿元、 138.40 亿 元、146.44 亿元和 150.34 亿元,公司资产规模逐年上升。2021 年,公司营业收入为15.30 亿 元, 同比增长 22.81%。高港高新资产结构稳定, 截至 2021 年末, 公司流动资产占比 81.17%。2019-2021 年末,公司的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06.13 亿元、115.84 亿元和 118.87 亿 元,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.96%、83.70%和 81.17%,资产结构稳定上升。


【担保方: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介绍

基本信息:担保人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成立于 2010 年 8月,注册资本 315,400.00 万元, 控股股东为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股权占比 100%。

主营业务:担保人是泰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主体, 业务范围包括泰 州市高港区及泰州港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,以及工程施工、安置房销售、热力 销售、景区和管网资产经营、 商贸等。

财务情况:截近三年及一期末, 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72.87 亿元、565.70 亿元、641.77 亿 元和 641.28 亿元,总资产持续增长,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.83 亿元、 49.65 亿元、48.22 亿元和11.92 亿元,实现净利润 4.65 亿元、 5.30 亿元、5.02 亿元。

金谷信托-159号泰州市(非标)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估报告

融资方(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)评价

融资方为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,实际控制人为泰州市国资委;公司主要负责高港区基础设施建设,是一家区级调出类城投平台;公司的资产规模偏小,且政府部门欠款规模较大构成较大的资金占用,该款项的回收时间不确定性较高;报告期末由于偿还债务,致使存量货币资金大幅度下降,流动性处于较为紧缺状态,且短期刚性债务大幅度上升,其兑付压力逐年递增。受公司偿还债务逐年递增影响,其筹资活动表现较差,最近两期呈现大规模的资金净流出。

担保方(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)评价

担保方为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均为泰州市国资委,主要负责高港区及泰州港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,以及工程施工、安置房销售、热力销售、景区和管网资产经营、商贸等业务;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大,财务杠杆保持平稳运行,营业收入逐年增长,且城投业务占比较高;项目存续期内,公司面临债务兑付规模较大,财务杠杆保持平稳运行,营业收入逐年增长,且城投业务占比较高;项目存续期内,公司面临债务兑付目回款能力较强。

项目总结

本项目所在地区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,该地区在 2021 年 6 月进行行政区划调整,将泰州医药高新区与高港区启动融合发展,经济实力得到极大程度提高,预计财政收入能力也将大幅度提高;融资方高港高新是担保方创鸿资产的子公司,两者可视为同一主体;融资方在报告期内短债扩增较为明显,其筹资活动表现较差,面临较大债务置换压力;担保方资本实力较强,再融资渠道较为畅通,其流动性较为充足,对项目担保能力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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